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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协”【2009】11号文件,关于《2009年拍卖师继续教育安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拍卖师继续教育工作以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为指导,以《拍卖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中拍协[2008]5号)为依据,坚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与各省(区、市)拍协)、企业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愿学习相结合德原则,积极探索,促进拍卖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拍卖师队伍的素质。
二、安排和要求
(一)中拍协组织的:
1、网络教育。2009年中拍协将调整、充实“中拍网”继续教育课程,由2008年的60学时增加到80学时,供拍卖师选择。网络教育课程从5月份开通,拍卖师选择在网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及时办理CA电子证书,具体要求请查询中拍网。
2、计划今年在北京举办1-2期面向全行业的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班,时间分别安排在5月下旬和11月下旬,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40学时。
3、中拍协组织的全行业的专业培训班、研讨会,拍卖师可根据通知要求选择报名。(计划安排6月下旬与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在北京共同举办陶瓷器及金属器鉴定培训班;6月下旬将举办拍卖档案、拍卖统计或拍卖企业财务培训班;8月召开理论研讨会;9月举办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讨班;11月下旬召开中拍协艺委会2009年年会等)
(二)其它形式:除集中培训和网络教育外,其它形式,如:拍卖师著书立说、发表论文、承担研究课题、学历教育、进修、出国考察等,凡符合《拍卖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可按规定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
三、教育内容今后拍卖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拍卖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准则的教育。总结分析目前拍卖师执业中违反职业道德和违规违纪问题,探讨解决的措施,通过继续教育达到提高拍卖师职业道德标准和规范执业准则的目的。
(二)提升拍卖师的执业能力与水平。针对当前全国拍卖师队伍执业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结合拍卖师执业中遇到的问题,以典型案例教学的方式,请优秀的拍卖师授课,言传身教,当堂师范,努力纠正和克服拍卖师在主持拍卖会中存在的失误和问题,提升拍卖师的综合能力、业务素质及技巧水平。
(三)学习掌握与拍卖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国外、境外拍卖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借鉴拍卖业相关领域的理论和信息。
四、监督考核
(一)每个拍卖师须填写《2009年度拍卖师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本人参加继续教育的全过程。
(二)各省(区、市)拍协负责本地区拍卖师继续教育的监督考核工作。应有领导同志主抓继续教育工作,建立拍卖师继续教育登记考核制度,为本辖区每一位拍卖师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在2009年年终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时,各省(区、市)拍协将本辖区拍卖师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学时的情况,汇总制表随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一并送中拍协。
山西省拍卖行业协会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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